您法规清单中的文件排列顺序如下确定:
1. 分类
分类将文件组合在一起,在您的法规清单中提供最高级别的组合。它们将按字母顺序显示,从 A 到 Z。
您可以通过执行批量编辑来批量更改文件分类,或者(即将推出)通过单击当前分类标题并在生成的模式中输入新分类标题来单独更改文件分类。
专业提示:创建编号的分类名称(例如:“1. 环境义务”)将使您能够更好地控制它们在法规清单中的位置。
2. 子分类
子分类允许您对分类中的文件进行分组。在每个分类中,没有子分类的文件将首先出现,具有子分类的文件将按其子分类的字母顺序出现(例如:“空气”子分类中的文件将出现在“水”子分类中的文件之前。
就像分类一样,您可以通过执行批量编辑来批量编辑文件子分类,或者(即将推出)单独编辑文件子分类,方法是单击当前分类标题并在结果模式中输入新分类标题。
3. 文件排序顺序
在子分类中,文件根据在法规清单编辑页面上选择的排序顺序进行排序。有两种选择:
- 原始 – 如果选择此顺序,文件将按照与法规库页面上相同的顺序显示
- 按字母顺序 – 如果选择此顺序,文件将根据其标题按字母顺序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