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EHS相关问题解答2

注:以下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在本信息发布的时候是有效的,请留意其时效性。

问1:RTO设置的安装设计标准,包括风管

答:请参考: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 HJ 1093-2020



问2:陕西(西安)一般工贸企业可再生能源使用政策

答: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完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对在我市注册的光伏企业或个人利用住宅(或个人所有的营业性建筑)在本市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组件,且组件转换效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电站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按照并网时间和发电量给予发电补贴。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一)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鼓励新建建筑规划、设计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切实做好公共建筑屋顶光伏推广应用工作。对装机规模超过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财政局)”

西安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告(2020年底征求意见,目前仍未出台)

“(九)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自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1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5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一)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应用。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运行的光伏储能系统,项目中组件、储能电池、逆变器采用工信部相关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产品,自项目投运次月起对储能系统按实际充电量给予投资人1元/千瓦时补贴,同一项目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20年度分布式光伏补贴资金的通知

“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间在西安市辖区内首次申领和延续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含光伏扶贫项目),项目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组件,组件转换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

自项目并网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各区县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补贴,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达区县财政局,区县负责补贴资金兑付;各开发区(切块管理区)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补贴,由开发区(切块管理区)按照不低于0.25 元/度补贴标准给予发电补贴。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补贴、同一屋顶产权人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各区县范围内1兆瓦以上屋顶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达区县财政局,区县负责补贴资金兑付;各开发区(切块管理区)范围内1兆瓦以上屋顶光伏电站项目补贴,由开发区(切块管理区)按照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屋顶补贴。”


问3:一般作业许可相关的标准规范

答:可参考:

化工企业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管理规范 – T/CCSAS 006-2020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 GB 30871-2014

生产区域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 HG 30016-2013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 AQ 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 AQ 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 AQ 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 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 AQ 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 AQ 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 AQ 3028-2008

地方上(示例):

南京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宁安监[2017]64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 DB32/T 3403-2018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 DB32/T 3848-2020


问4:国标或者GHS标准中关于SDS的有效期规定,在哪个标准里?

答:五年有效期是劳动部、化学工业部关于颁发《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通知 – 劳部发[1996]423号中的要求,该要求不合时宜,已不再使用。当前的法规要求是及时更新。参考以下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修订) – 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 – GB/T 16483-2008


问5:把现有工厂的一套生产流程移到另一个厂房,职业危害和安评等需要重新做吗?
答:需要。

评价单元在职业危害和安全方面都有一定的外部性,故总体布局的符合性都要看的。

所以即使是完全转移到另一个厂房,其外部性也需要重新评估。尤其在安全方面,举个例子,评价单元的变动有可能导致临界量的变化,可能引起重大危险源的变动。


问6:吊具的设计规范,具体要看吊索具,钢丝绳等设计规范

答: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 LD 48-1993

钢丝绳吊索 使用和维护 – GB/T 39480-2020

起重机和葫芦 钢丝绳、卷筒和滑轮的选择 – GB/T 34529-2017


问7:碳排放计算的公式出自哪个文件?

答:请参考以下文件,特别是其中的《中国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和《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补充:

陶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规范 – RB/T 261-2018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 GB/T 32151.9-2015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 – 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 – 发改办气候[2014]2920号


问8:汇总涉及营运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浙江省相关管理条例
答:请参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 GB 7258-2017 

客车灭火装备配置要求 – GB 34655-2017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 浙江省人大公告第77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

浙江省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规范发展班车客运定制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2012修订)


问9:办公室用的干电池(无线鼠标内的电池),被分类为什么类型的垃圾,作为废弃物,如何处理?有没有参考法规和标准

答:普通干电池属于一般固废和干垃圾,请综合参考: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的通知 – 沪分减联办[2019]3号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 –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82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问10:关于电镀车间需要负压的相关规范?

答:关于电镀的通风排气,以下标准均有涉及:

电镀生产装置安全技术条件 – AQ 5203-2008

电镀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 AQ 4250-2015

鳞片状锌(铝)粉/防腐涂层涂装作业安全规定 – AQ521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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