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下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在本信息发布的时候是有效的,请留意其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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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味着国家已取消该许可,企业内部可酌情制定上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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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 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
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的公告 –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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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的通知 – 沈政办发[2020]37号
合肥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的通知 – 合安办[2020]63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首批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的通知 – 穗应急规字[2019]5号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的通知 – 杭安委办[2018]73号
深圳市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首批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的通知 – 深安监规[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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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法
第二十七条
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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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照明产品 回收处理规范 – GB/T 28012-2011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 国务院令第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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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规框架参考: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
Interim 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Carbon Emission Permit Trading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 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
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for Trial Implementation)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Notice of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on Issuing the Interim 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Voluntary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Reduction Transactions
地方层面参考: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苏政办发[201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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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另外,机电设备安装也是建筑工程的一种,参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