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人员必备|EHS相关问题解答-202012

 

注:以下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在本信息发布的时候是有效的,请留意其时效性。

 

01

Q:请问VDI 3766 或者 EN 61012对应的国标?若无,请问可否提供专门测量设备超声波噪声等级的相关标准或文件?

A:请参考 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

 

02

Q: 有关SDS必须每5年更新一次,如果没有更新,需要进行标记之类的文件吗?

A: 目前的原则是如果发现有新的危险特性,要及时主动更新(而且要通知给用户)。至于版本号类似的信息,一定要有,这块属于任何一个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的要素。

传递MSDS主要是供应商的责任。

五年更新的要求不大合理所以在此没有必要,如在合同中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期限内做到及时更新,也就差不多到位了,毕竟和生产者比,用户的信息不对称。

参考条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修订)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三十八条 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进口者、加工使用者应当向下游用户传递下列信息:

(一)登记证号或者备案回执号;

(二)新化学物质申请用途;

(三)新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特性及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四)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要求。

新化学物质的加工使用者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前款规定的新化学物质的相关信息。

03

Q: 帮忙评估一下下面这几种可能性,我司需要注意哪些相关的在生产使用和运输上的法律法规的限值要求?

1. 使用甲醇,生产甲醇的混合物

2. 仅灌装含甲醇的混合物

3. 不生产灌装,仅售卖含甲醇的混合物

A: 如果最终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如果最终产品不是危险化学品,且甲醇年设计用量超过18000吨,需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仅售卖,如果商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应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参考法规: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04

Q: 机械行业,哪些设备需要做环评报告表,哪些只是备案,哪些不用做环评?

A: 环评分类参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19年本)》的公告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05

Q: 工厂中只是将现有设备替换成新的设备,是否需要做环评?

A: 任何变动,只需考虑是否会导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发生变动。如果以上因素没有被影响,无需环评。

06

Q: 国际通用的碳排放量计算公式及系数,出自什么标准或者法规?

A: 请参考:GB/T 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07

Q: 生活污水是否可以超标排放?有没有法规要求安装控制阀的要求?

A: 生活污水排放前需申领排水许可证,排水设施和排放标准均受其约束。

参考: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

第十二条 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确定的排水类别、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污染物项目和浓度等要求排放污水。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 GB 50015-2019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 GB 50014-2006

 

08

Q: 关于公司进出车辆检查是否携带公司物品有没有相关法条规定?

A: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检查进出车辆.

建议应制定清晰规程、张贴标识、设置监控、保安一般不应接触车门及物品,这方面的具体操作注意事项应由专业人士把握。

以下文件可供参考: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 国务院令第421号

第十一条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三)在单位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四)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GA/T 594-2006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4.1.3 对出入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客户单位财物流失及违禁物品流入。

09

Q: 请问,有没有关于劳务外包人员在工厂的安全和职业健康管理法规要求。以劳务外包形式,实际上从事操作工的事情。合同签在劳务公司,社保之类的也是劳务公司缴。

A: 参考《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劳务派遣部分,以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地方:江苏省工贸行业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10

Q: 自动喷淋系统的水密度相关的标准、规范?

A: 参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 GB 50084-2017

 

11

Q: 消防维保公司说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的年度检测报告不需要有消防检测资质的公司,是否有具体法规参考?

A: 请参考:

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

12

Q: 请问国家法律法规对档案管理的要求?是必须纸质化归档?线上管理是否可以?

A: 可以!是法律所提倡的,参考:

档案法(2020修订)

第三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积极推进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等相互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