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人员必备|EHS相关问题解答-202008

注:以下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在本信息发布的时候是有效的,请留意其时效性。

 

01

Q: 国外进口的人药或者兽药(已经在农业部注册),这些药品是混合物,具有危险特性,当作危险货物运输。是否需要按照安监总局53号令的要求进行登记呢?
A: 应登记 

02

Q: GB30000系列标准也规定了化学品SDS和标签的要求。具有危险特性并且是危险货物的人药或者兽药,需要按照要求制作SDS和标签吗?
A: GHS制度不适用于药品、农药

03

Q: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废除,是否有新的规定在草拟?项目消防只是设计后审图,过程不管,最后申报现场验收和备案了吗?
A: 新规定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对于特殊工程之外的其它工程,所述基本准确,具体要求参考以下条款:第三十二条 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三十四条 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04

Q: GB,GB/T,GBZ等代号在哪个法规里有规定吗
A: GB,GB/T标准号参考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0号令)
GBZ标准号参考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0号)

05

Q: 下图所说的丙类 应该参考什么样的标准储存?
A:该分类目的为确定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存储方面的要求建议参考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 GB 15603-1995

06

Q: 国家有没有对工作场所中的油雾的相关要求?是说生产设备使用切削油等,生产过程中会在车间内生成油雾,有没有油雾的浓度限值?相关标准或规定?
A: 暂时无限值要求,仅笼统要求排除油雾,提供新鲜空气。
例如: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 JBJ 18-20004.3.23 产生大量油雾的螺纹磨床、齿轮磨床、冷镦机,应设排油雾装置。

07

Q: 请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VOC)的相关法规,以及VOC管控物资清单?
A: 法规请参考以下信息,目前尚未发布类似管控清单形式的文件。
可参考:GB 37822-2019中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定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GB 37822-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修订) 

第四十四条 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

国家鼓励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第四十五条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第四十六条 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四十七条 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

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有些地方上可能有专项法规

例如: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

08

Q: 关于高压配电房值班人数的安排有没有规定要求
A: 检索到以下要求: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 GB 26860-2011配电房运维服务规范 – DB44/T 2197-2019

5.5.2 人员配置

5.5.2.1 重要用户驻点运维人员配置

要求包括:

a) 特级重要用户:应有专职运维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3人且宜满足平均每个配电室每班不少于1.5人的配置要求。按三班轮值制计算,一个配电室每班3人不少于9人、两个配电室每班3人不少于9人、三个配电室每班5人不少于15人,依次类推。

b) 一级重要用户:应有专职运维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且宜满足平均每个配电室每班不少于1人的配置要求。按三班轮换制计算,一个配电室每班2人不少于6人、两个配电室每班2人不少于6人、三个配电室每班3人不少于9人,依次类推。

c) 二级重要用户:单电源受电容量在315kVA及以上或有高压配电室、或多电源受电的电力用户变(配)电所应有专职运维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执行两班轮值制的不少于4人,实行三班轮值制的不少于6人。

5.5.2.2 一般用户驻点运维人员配置

要求包括:

a) 单电源受电容量在315 kVA及以下的电力用户变(配)电所,宜配备专职运维服务人员,并按本单位生产情况确定运维服务人数,每班不少于2人;

b) 采用箱式变电站、柱上配电变压器供电的用户,可采取非现场值班方式。非现场值班的运行人员与现场值班运行人员工作职责相同,但可兼任其他工作。非现场值班的运行人员在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应配备保证呼叫的联络工具;

c) 因重要活动或重要时间段,要求确保安全供电的临时性重要用户应实行不少于2人值班。

5.5.2.3 非驻点运维人员配置

非驻点运维人员数量按双方约定配置。宜按平均2个电力用户运维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平均每个电力用户1.5人,后对数字四舍五入取整),3个电力用户不少于5人,以此类推。

09

Q: 有关化学品装运输安全系数(槽罐车、包装物等)的具体要求哪些规范有说明?
A: 参考: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9修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GB 12463-200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8564.1-2019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18564.2-2008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010

Q: 危险货物运输中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的运输豁免已经可以执行了吗?
A: 是的。其关联法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已经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关联的JT/T 617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系列标准已于2018年生效。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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