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人员必备|EHS相关问题解答-202007

注:以下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在本信息发布的时候是有效的,请留意其时效性。

 

01

Q:“密闭舱室涂装及通风要求”的有关船用行业标准?

 

A: 可参考:CB 3381-2012船舶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的第6章

02

Q: 我国是否已颁布允许或禁止使用的空调制冷剂的相关名录?R 134a 和R-1234yf 是否在允许使用名录清单里面?
A:不在《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中,观察了下,该清单目前均为含氯或含溴化合物。

03

Q: 传送带下方是否允许人员穿越?相关标准是什么?
A: 看高度疑似悬挂式运输机?如是,可参考 GB 11341-2008悬挂输送机安全规程
条文示例:

04

Q: 请问有车间温度的规定吗?
A: 温度要求请参考: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另请注意,在一些环境下,温度和湿度以及工作强度等条件通常有一定关联关系。

05

Q: 请问是否有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法规/条文可供参考?以及针对生物安全的等级划分是如何确认的?
A: 生物安全请参考以下法规标准等: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 GB 19489-2008卫生部关于印发《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的通知 – 卫科教发[2006] 15号

06

Q: 重大、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界定标准?
A: 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法释[2016]29号
文件中对此有很详细的规定。 

07

Q: 使用单位或者人员对安全带和防高坠系统的自我检测项目和周期?
A: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 – GB/T 23468-2009的相关条款截图:
以下设备以参考产品说明为主:GB 38454-2019 坠落防护 水平生命线装置GB/T 23469-2009 坠落防护 连接器 GB 24543-2009 坠落防护 安全绳

08

Q: 1.企业里面维修工,平时可能接触电气相关的维修工作(220-380v),是否需要持有电工证?
2.员工进入10KV的配电室进行点检,这个是需要高压电工证吗?
A: 都需要电工证,具体请参考下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安监总人事[2018]18号

09

Q: 七氟丙烷灭火器有没有标准明确它的有效期,多久定期检验一次?
A: 七氟丙烷灭火器属于洁净气体灭火器,具体要求请参考: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 GB 50444-2008,以下为不完整截图: 

010

Q: 哪条法规中提到危险化学品库房与库房周围15米范围内使用防爆电气?
A: GB 50058-2014提到了15m的参数,相关条文如下:
3.3.1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应按下列要求确定:1 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根据释放源的级别和位置、可燃物质的性质、通风条件、障碍物及生产条件、运行经验,经技术经济比较综合确定。2 建筑物内部宜以厂房为单位划定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当厂房内空间大时,应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划分,释放源释放的可燃物质量少时,可将厂房内部按空间划定爆炸危险的区域范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厂房内具有比空气重的可燃物质时,厂房内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少于每小时两次,且换气不受阻碍,厂房地面上高度1m以内容积的空气与释放至厂房内的可燃物质所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浓度应小于爆炸下限;2)当厂房内具有比空气轻的可燃物质时,厂房平屋顶平面以下1m高度内,或圆顶、斜顶的最高点以下2m高度内的容积的空气与释放至厂房内的可燃物质所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浓度应小于爆炸下限;

3)释放至厂房内的可燃物质的最大量应按一小时释放量的三倍计算,但不包括由于灾难性事故引起破裂时的释放量。

3 当高挥发性液体可能大量释放并扩散到15m以外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划分为附加2区。

4 当可燃液体闪点高于或等于60℃时,在物料操作温度高于可燃液体闪点的情况下,可燃液体可能泄漏时,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宜适当缩小,但不宜小于4.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