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Q&A|《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解读及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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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研讨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解读及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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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在本信息发布的时候是有效的,请留意其时效性。

Q:目前对危险化学品的判断,是按目录还是定义?
A: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说明部分“第一条 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满足其确定原则的化学品即危险化学品。
目录上列出的2828项主要用于确定化学品是否需要申请相关许可, 并不能完全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

Q:大部分的农药产品,都有环境危害,符合定义,但都不在危化品2828项目录中。那这些农药产品都属于危化品吗?
A:根据591号令“第九十七条 监控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药品和农药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此外,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说明部分“第一条 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满足其确定原则的化学品即危险化学品。目录主要用于判断危化品是否需要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并不能完全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 

Q:相关许可证哪里开?
A:不同类型的许可请参考以下办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监总局41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55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57号令 (2015年修正) 

Q:危化品如何分类储存,危化品仓库如何分区?
A:参见《GB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Q:如果属于危化品,稀释后低于70浓度,是否还属于危化品?
A:70%只能用来判断是否需要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判断危险化学品需要根据产品的GHS分类。一旦分类满足确定原则,就属于危险化学品。

Q:在判定重大危险源临界量时,比方说氟化氢,与水混合后并称氢氟酸,还需要考虑吗?
A:标准中未明确无水或溶液,应该都包括。建议咨询安评单位
GB18218-2018  明确:如果危险类别相同,视混合物为纯物质。
 

Q:仅满足危险化品确定原则(不在目录中),只要登记是吗?是危险化学品目录内的才需要去安监局办理登记吗?
A:在目录内的既要登记又要办理相关许可, 不在目录内的危险化学品只要登记不用办理许可。

Q:进口危险化学品化学的登记是指目录内的2828种的危险化学品还是指满足危险化学品分类但不在2828目录内的?
A:在目录内或者满足70%原则的既要登记又要办理相关许可, 不在目录内或者不满足70%原则的危险化学品只要登记不用办理许可。

Q:工厂内的化学品柜存放危化品的时间法规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吗?
A:没有规定,按化学品的有效使用期限。

Q:我司研发中心,没有特定的危化品储存库房,可以将少量的危化品放在化学品储存柜,然后放入普通库房或者车间吗?
A:这是常规做法,没有具体法规依据。如果是易燃化学品,请考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如果建筑的火灾危险等级较低,那么易燃易爆危化品(甲乙类),最大储量不应超过豁免量(见建规“条文解释”)

Q: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和所处行业有关吗 ?
A:有关, 具体参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

Q:采购的化学品含有新化学物质,但采购来不用,直接卖的,要做新物质登记吗?
A:需要做的。

Q:废弃的危险化学品不简单的等同于危险废物的话,那如何判定某废弃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危险废物
A:还是要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具体条款及名录来确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不再一刀切了。

Q:按照危废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工厂产生的废酸废碱可以直接用于厂内废水处理,而不作为危险废弃物处置吗?
A:准确地说,是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其性质还是危险废物。

Q:危险化学品混合物即使在目录内,含量低于70%,也不需要办理许可吧
A:对的。但是要注意, 是所有主要成分在目录内的含量低于70%,而不仅仅指单个成分。

Q:现在有要求化学品仓独立吗?以及离最近的建筑物要求多远?
A:法规目前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属于易燃易爆化学品,应遵守建规安全距离要求
目前涉及建筑间距判定的基本步骤如下:1. 先判定适用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还是《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2. 根据储存的化学品,判定其火灾危险等级。3. 确定周围建筑的类型4. 最后,确定间距 

Q:GHS分类清单哪边可以看到?
A:参考: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29部分 (GB 30000.2~29-2013)

Q:锂电池产品目前运输和储存有特殊要求吗?
A:参见JT/T617, 以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Q:混合物怎么判定是不是危险化学品?
A:不管纯物质或者混合物, 只要满足《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中确定原则的化学品即危险化学品。
目录上列出的2828项主要用于确定化学品是否需要申请相关许可, 并不能完全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如果不满足70%只是豁免了相关行政许可,不代表其不是危化品。 

Q:如何从SDS上看该化学品是不是危险化学品?如果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单根据GHS危害分类为危险化学品范围内,如何判断运输条件?需要专车运输吗啊?
A:看SDS第二部分的分类,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说明部分“第一条 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满足其确定原则的化学品即危险化学品。
运输条件参考SDS第14部分信息。专车运输是运输环节的问题,需要参考危险货物的分类及其运输要求,而不仅仅看GHS危害分类。危险化学品并不完全等同于危险货物。 

Q:名录上的危险化学品,非名录上的危险化学品和一般化学品,除了经营许可,登记外,管理上还有什么区别呢?
A:首先请确定化学品的管理类别(新化学物质,有毒,易制毒, 易制爆,高毒,监控化学品等等。)然后去看这类化学品对应的法规要求。如果一个化学品同时属于几类管理类别, 则需要同时满足对应的管理要求。
许可登记只是拿到一个证书,具体的管理还请基参考相关法规要求实际地控制化学物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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