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月刊
2019年第11期[English]
本期要闻
生态环境部等14部门: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生态环境部等13部门: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紧接着生态环境部等10部门和河南、山东、山西等6省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后,生态环境部等14部门又陆续印发了《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及《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在长三角地区提出的主要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在汾渭平原分别下降3%和3%,幅度皆少于京津冀的4%和6%。
方案遵循相同的思路,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重污染天气应对、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作出部署。
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方案取消“错峰生产”的一刀切做法,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各地应严格按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时污染物减排比例的要求,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指导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对15个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确定A,B,C级企业。对其他16个未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各地制定统一的应急减排措施,或自行制定绩效分级标准,实施差异化管控。对非重点行业,各地应根据行业排放水平、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程度等,自行制定应急减排措施。
方案的附件罗列了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和工程措施,各城市行动方案主要围绕行动方案细化分解到各区县、各部门,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主要任务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
最新国家法律法规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年度修订,清单共列入事项131项,相比2018年版减少了20项,缩减比例为13%。
2019版清单在延续主要框架结构不变的基础上,除进一步缩短了清单长度外,还减少了管理措施、公布了主管部门、明确了统一编码。
2019版目录共涉及行业48个,条目1477条,其中鼓励类821条、限制类215条、淘汰类441条。从条目数量看,总条目增加69条,其中鼓励类增加60条、限制类减少8条、淘汰类增加17条;从修订面看,共修订(包括新增、修改、删除)822条,修订面超过50%。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稳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就推进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企业用地调查2019年工作任务提出指导意见。同时要求企业用地调查发现的高关注度地块,可结合实际情况,依法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年底前完成。
《办法》明确了运输各参与方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内容涵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环节,以及人员、车辆、罐体、包装、标签、标志等各要素,着力构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管理体系。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完善了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管理制度,对84消毒液等小包装日化品,以及气雾剂和化工品试剂等低度危害物品运输实施豁免管理。
《办法》的总体框架、主体内容、主要制度,借鉴了《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和《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欧洲公约》(ADR)的要求,引用的一项最主要的标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是全面参照TDG和ADR制定的,可以实现危险货物的分类、品名、编号、包装、标签等要求与国际规则保持一致,为实现危险货物多式联运及国际运输奠定基础。
最新国家标准
•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
•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
立法草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本征求意见稿是对2007版《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修订,修订后的规定由四十六条减少为三十四条,主要修改内容为:删除了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的要求;对定期检验的项目和内容进一步优化;删除了行政许可的具体要求、条件、时限、换证程序等内容,明确要求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取消了对起重机械拆卸单位必须取得安装资格的要求。
本征求意见稿是对GB 18484-2001的修订,主要修改内容为加严了排放限值,增加了运行要求。
本稿中二噁英类污染物限值从2014年的一次征求意见稿的0.1回到了2001版的0.5ng TEQ/m3。
该目录由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起草,收录爆炸性化学品、有毒化学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四类20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固有危险性高、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大、事故后果严重、流通量大的特点,要求针对目录中的化学品采取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实施统一规范包装管理、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强化运输管理、实施储存定置化管理等特别管控措施。
最新地方性法规
与2018年《应急预案》相比,新修订的《应急预案》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要求各地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加强了工业源减排措施的差异化管控,补充了事发地周边地区响应措施要求,明确了督导工作职责。
办法适用于天津市应急管理系统内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报工作管理。通报范围为:
(一)企业如实记录生产经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二)各区应急管理局收集汇总本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通报。
天津市第六次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案中明确要求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制定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并在厂区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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