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继续推动消防制度的全方位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进一步简化改革消防许可和强化消防管理。重要的“减政放权”内容如下: • 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 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消防部门将制定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作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的门槛。 • 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 除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其他消防产品均改为自愿性认证。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起草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也体现了消防制度“减政放权”的要求: • 取消现有的消防设计备案和抽查 • 需要消防验收的项目,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 • 减少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在落实“减政放权”的同时,消防管理部门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消防执法全程监督,严格限制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消防监管“一网通办”,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并严肃消防执法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