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莫尼克-伊尔姆 2019年4月EHSS法规回顾

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月刊

2019年第3期[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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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要闻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实现2019年全国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9.4%;全国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同比削减3%的目标,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通知提出了近30项具体工作措施,其中包括:

(1)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印发《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已批准,近期将发布);加快农药、家具制造、人造板、印刷、日用玻璃、铸造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

(2)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制定实施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技术方案,明确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治理要求。

(3)强化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管理。根据《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落实企业履行源头风险管理责任,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完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

(4)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重点区域80个城市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新一轮修订工作,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推动辽宁、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6省(市)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 

(5)要求推动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积极探索将环境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


最新国家法律法规

生态环境部:关于禁止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林丹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公告

公告规定自2019年3月26日起,禁止林丹和硫丹的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禁止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除可接受用途外的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

最新国家标准

• 取水定额 第41部分:酵母制造(GB/T 18916.41-2019)

• 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GB 11806-2019)

立法草案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文件意见的通知

通知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等3项配套文件并征求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行为及其监督管理。要求由环评工程师作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办法拟以生态环境部部门规章形式发布,本办法发布生效的同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将被废止。

最新地方性法规

东莞市:关于转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9年4月1日起,企业新建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自2019年7月1日起,企业在用锅炉执行该标准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吉林省:关于部分重点城市新建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公告要求吉林省吉林市和四平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3月7日)起,受理环评的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火电行业新建项目按照超低排放要求执行。

天津市:关于在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中加强安全环保管理的通知

为防范危化品生产企业停产后,设备厂房物料处置活动等活动中的安全环保风险,通知从编制环境影响应急预案、规范各类设施拆除流程、加强拆除过程的安全管理、安全处置企业遗留固体废物、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管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