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GHS规范相关之主要国标如下:
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公示通则
GB 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专案顺序
GB/T 24774-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象形图标识 通则
GB 30000系列标准,等等
以上法规和标准文件构成了中国的GHS基本体系。
注:以上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在本信息发布的时候是有效的,请读者留意相关法规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