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依据GB 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5.3.2灭火器维修期限
—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后每满1年
—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后每满2年
注:在本信息发布的时候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是有效的,请读者留意相关法规的时效性。
答:
依据GB 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5.3.2灭火器维修期限
—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后每满1年
—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后每满2年
注:在本信息发布的时候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是有效的,请读者留意相关法规的时效性。